internet之父:廉價上網應該被確認為一項人權
移動營銷 admin 發布時間:2014-12-16 07:54:55 瀏覽: 次
蒂姆•伯納斯-李周四表示互聯網能幫助解決不平等問題,但是只有在擁有隱私權和言論自由權的時候。蒂姆是英國人,1990 年發明了網絡,在發表追蹤互聯網全球影響的萬維網基金會最新報告時做出了上述陳述。
網絡索引發現阻止大規模網上監控的法律在全球 84% 的國家還很薄弱,或者甚至根本不存在。同時它還表示近 40% 的國家以「中度或者極端的程度」屏蔽敏感在線內容,一半的網民生活在在線權利嚴重受限制的國家。
網絡索引表示,大約 44 億人仍然無法使用互聯網,其中大多數都在發展中國家。
伯納斯-李說:「是時候將互聯網確定為一項基本人權了。給所有人提供廉價的網絡,確保網絡數據傳輸沒有商業或者政治歧視,保護所有地區網民的隱私和自由。」
在一份 86 個國家的排名中,丹麥、芬蘭和挪威位列前三,他們在利用互聯網取得經濟、政治和社會進步方面做得最好。而墊底的是也門、緬甸和埃塞俄比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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